各二级团组织:
今年暑期,学校以“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为主题开展了2024年大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广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学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水平,校团委决定对今年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评选条件
(一)优秀单位
针对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二级团组织设置。
评选考察的主要内容: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密围绕学校实践育人总体要求组织社会实践活动;
2.积极配合、切实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社会实践任务;
3.积极争取本单位党政对社会实践工作的支持,在人员配备、经费投入上保障充分;
4.有良好的社会实践氛围,师生参与实践的热情较高,立项团队的规模及数量位于前列;
5.社会实践工作准备周密,内容丰富,凸显学院特色;
6.有良好社会影响,社会实践活动受到校内外特别是省级以上媒体的报道;
7.有成熟的实践安全管理机制和举措,无实践安全事故;
8.在实践基地开拓方面取得不错的成效,建立了一批高质量的校企培优基地、社区实践基地、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基地等,并结合实践基地开展了具体的实践活动。
(二)优秀团队
针对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实践团队所设置。
评选考察的主要内容:
1.实践活动主题鲜明,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实践队员理想信念教育和实践锻炼;
2.实践活动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团队分工明确,能够密切结合实践地需求,切实为当地群众提供帮助;
3.实践团队有一套切实可行的安全机制,无安全事故;
4.社会实践成果突出,对实践地做出积极贡献;
5.团队所作贡献的社会认可度高,获得校内外媒体报道,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三)优秀指导者
针对带队参加实践活动并起到指导作用的教职工所设置。
评选考察的主要内容:
1.政治素质强,关心实践学生思想动态,注重激发学生实践热情,引导学生深入基层、了解国情、增长本领;
2.发挥专业特长,精心指导学生科学选题;
3.履行指导教师职责,全程随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与学生同吃、同住、同实践,不中途离队;
4.做好实践团队的管理工作,为团队深入调研、细致总结、孵化实践成果提供规范指导,切实担负起实践团队安全管理职责。
4.组织工作先进个人
针对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工作中有较大贡献的教职工所设置。
评选考察的主要内容:
1.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加强社会实践活动组织领导,能够立足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需求,为实践活动创造条件,强化保障;
2.积极指导本单位社会实践团队的组建与管理,立项团队的规模及数量位于前列;
3.做好学生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工作,无安全事故;
4.积极推动社会实践活动过程实施、成果总结和学分认证等社会实践组织工作;
5.所在单位社会实践活动成效显著,获得校内外媒体报道,产生积极社会影响。
(五)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针对社会实践活动宣传工作中有较大贡献的教职工所设置。
评选考察的主要内容:
1.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积极营造良好实践氛围;
2.指导学院或团队的宣传工作取得良好成效,能结合学校或本单位社会实践工作特色,找准宣传要点,挖掘典型素材,弘扬先进事迹;
3.为实践团队搭建优质宣传平台,积极提供宣传渠道,形式新颖,效果显著;
4.指导学院或团队在校内外媒体特别是省级以上媒体发表有关社会实践活动报道,产生积极社会影响。
(六)优秀个人
针对参与暑期实践活动并表现突出的学生个人所设置。
评选考察的主要内容:
1.政治素质高,奉献精神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对团队完成实践任务有较大贡献;
2.实践活动具有典型性,能发挥所学专长,为其他参与社会实践的学生或团队起到模范借鉴作用;
3.产出的实践成果优秀,实践报告、论文或其他成果有较高学术价值或社会效益。
二、评选程序
(一)优秀单位
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单位实行申报制,由二级单位填写《2024年中南大学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单位申报表》(附件1,内容须包括创新做法、主要成果、宣传情况,字数控制在2000左右),并附上活动期间的新闻报道、图片等材料一并上报校团委。校团委组织公开答辩,择优确定社会实践优秀单位,由学校进行统一表彰。
(二)优秀团队
满足参评条件的团队自愿参加优秀团队评选,并填写《2024年中南大学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申报表》(附件2),撰写实践团队实践总结报告,由所在二级团组织推荐,每个学院限推2支。校团委组织公开答辩,获选后由学校进行统一表彰。
特别提醒,“学在中南”之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专项团队、“56度中南”少数民族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专项团队、“同心共筑中国梦”港澳台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专项团队、“星火计划”地方党政部门实习实践团队,由校学工部、就业指导中心从每个专项中分别推荐3支团队,统一参加校团委组织的公开答辩,校团委根据答辩情况进行评优。
(三)优秀指导者、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社会实践优秀指导者原则上每院限推1人,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每个单位累计限推1人,申报人须填写《申报表》(附件3-5),由所在单位上交至校团委择优评选后,由学校进行统一表彰。
(四)优秀个人
各二级团组织鼓励学生申报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申报人须填写《2024年中南大学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申报表》(附件6),由所在二级团组织统一上交。
优秀个人名额根据各二级团组织实际参与的实践人数决定,具体指标见附件8。
特别提醒,“学在中南”之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同心共筑中国梦”港澳台学生暑期社会实践、“56度中南”民族团结进步暑期社会实践、“星火计划”优秀大学生赴地方党政部门实习实践活动等专项实践活动的优秀个人需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统一由校团委组织评优。
三、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团组织要以此次表彰为契机,积极选树典型,形成良好实践氛围,以点带面,引导广大学生坚定实践成才信念,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各二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总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对照评选条件,组织初评,择优产生向校团委推报的集体和个人。推报结果要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同级党委审定。
(三)请各二级团组织按照要求做好申报工作,于10月18日前将电子版材料(附件1-7)连同事迹材料、新闻报道、图片视频等材料打包发至csushsj2016@163.com(电子材料压缩后的大小不要超过200M,以“学院名称+社会实践表彰材料”命名);纸质版材料加盖学院党委章后于10月18日当天交至校团委社会实践部(毓秀楼302),逾期按放弃评选处理。
联系人:杨老师、周老师
联系电话:15200862129、18973473691
共青团中南大学委员会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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