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实干奉献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学校启动了“喜迎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自项目申报工作开展以来,广大青年学子积极响应号召,踊跃参与,共收到申报项目261项。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校团委书记办公会讨论、公示、团队安全管理措施验收,共确定立项项目74项(“知行学院”“参与基层治理”“校企培英”等专项已另行通知;少数民族专项、研究生专项、港澳台专项、“星火计划”等项目立项结果由学工部、就业指导中心另行通知),名单见附件1。现将社会实践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各二级团组织要严格履行社会实践安全管理“五个一”制度:一是要为实践团队全体师生购买保险;二是指导教师要签署承诺书,做到全程随队实践,并切实担负起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职责;三是要联系落实好实践地,取得实践地接收函;四是要使家长清楚知道学生实践情况,并签署实践承诺书;五是依托“中南小团子”微信公众号,按时、按人、按地做好微信签到工作,做好一日一报(微信签到的事项请关注后续通知)。
各二级团组织要做好本单位社会实践安全预案,实践地发生灾害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可推迟实践时间或变更实践计划,变更后的实践方案,及时报校团委备案;发生突发安全事故的,随队指导教师要协助学院临时处置、及时上报、做好善后。
今年社会实践团队继续实行出发登记制度,即实践团队出发前,必须到学院团组织负责人处登记报备,并告知行程安排,经二级团组织审核,确认无安全风险的,方可予以放行。二级团组织登记报备情况,应及时向校团委报告。学生团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期间,二级团组织负责人、随队指导教师和实践队长手机24小时保持开机,确保有情况能随时联系上。
为推动“三下乡”活动提升组织动员效率、完善项目评价机制,团中央2022年将继续推动建立重点团队网络备案制度。我校各立项团队须于7月10日前在“中青校园”APP上进行报备,未网络报备的团队,不能申报上级团组织相关奖项遴选。(具体流程见“创青春”微信公众号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CU01YosshpELpV7Hp-CzKA)
1、各团队应关注“创青春”微信公众号,及时关注平台内的各类活动信息,积极参加比赛、评选、投稿等活动。
2、团中央青年发展部、中国青年报社联合开展的2022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镜头中的三下乡”活动、2022年“我的返乡实践故事”征集活动以及2022年大学生“三下乡”“返家乡”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遴选活动已经开始,请大家积极参加。(具体信息请关注“创青春”微信公众号)
1、各二级团组织要紧密围绕实践主题,充分调动学生团队宣传工作积极性,积极联系校内外新闻媒介,结合活动重点和特色,认真规划宣传方案,组建有效的宣传报道队伍,对实践活动进行全面、及时、深入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中南大学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实践风采和实践成果,为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二级团组织应充分利用团学组织微博体系、微信公众号等校园网络媒体平台,及时编辑、整理社会实践活动好故事、好典型,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展现社会实践中青年学生的所见所闻、所思所为。具体详见升华网《关于做好中南大学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宣传工作的通知》。
3、实践活动开展期间,所有团队均须准备至少1篇实践通讯稿、1个视频及5张代表性照片(其中,单张照片文件不低于1MB;视频要求画面清晰,声音清楚,配有字幕)。在实践结束后一周内报送至csuxiaotuanzi@126.com,“中南小团子”微信公众号将择优发布。此外,各立项团队须以中南大学“三下乡”为主题,至少向中国青年网投递社会实践相关稿件1篇,并争取在校级(含校级)以上媒体或地方媒体发表新闻稿件2篇。
1、按照学校财务要求,今年的实践经费将继续发至大学生社会实践的专门账户中。
2、实践队行前,学院拨付前半期经费。立项团队向学院提交实践计划、社会实践立项经费申请表,学院在汇总本单位所有实践团队资料后,附上本学院立项团队信息一览表,经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院领导审核签字后,通过财务网上服务平台,以学生三助津贴形式发放。每支实践队报销立项经费的学生不得少于3人,每人每天的花销不得超过180元/天,总的报销经费不得超过立项经费的一半。
3、经学院初核、校团委复核,实践团队项目验收合格后,学院拨付后半期经费。后半期经费报销方式与前半期相同,验收合格的团队立项经费,学院应足额发放,不得扣发、少发;验收不合格的,不再发放后半期经费,由学院将这些团队的后半期经费汇总后,退回校团委。
请各二级团组织负责人通知本学院立项团队队长加入2022暑期社会实践团队QQ群,群号:334968328。
共青团中南大学委员会
2022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