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发布的《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附件1)有关要求,坚持夯实基层的鲜明导向,从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团支部组织力,聚焦提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服务功能,扎实推进团(总)支部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将我校2023年度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月22日。
二、工作对象
2023年6月1日前成立(满6个月以上)的团(总)支部纳入“对标定级”范围。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等不纳入。
三、工作标准
2023年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应紧密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对接国家重点战略和重大任务,重点在理论学习(含宣讲)、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应急处突、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领域争当排头兵和生力军,激发团员青年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重点评估2023 年度团(总)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功能作用发挥情况,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总)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好,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总)支部(良好,80—89分),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较强,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较好。
——三星级团(总)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有一定组织力,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有一定成效。
——后进团(总)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一般,发挥作用一般。
——软弱涣散团(总)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四、工作步骤
(一)团(总)支部对标自评
1、团(总)支部在评分表(附件2)中对照参考标准进行对标自评,采取“五评、双签字”方式确定自评结果,即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和1名非支委团员代表分别在评分表上签字确认,并连同相关支撑材料提交所在学院。
2、在完成评星定级后,核准团(总)支部的成立时间、最近一次换届时间和申请入党的团员人数等信息,同自评结果一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组织管理—对标定级)。
3、评定为五星级的团(总)支部,须在完成自评后在“智慧团建”系统提交2023年度重点工作项目(重点反映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规范化建设成效和作用发挥情况,500字左右)。
(二)二级团组织复核认定
1、复核前,二级团组织要全面完成“空壳”团支部的整理整顿工作,否则无法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复核。
2、二级团组织结合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支部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准确性、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建议)的方式复核认定。
3、复核认定坚持优中选优,从严把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总)支部数量,原则上五星级不超过应评总数的20%。复核结果与团(总)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并予以纠正,认定后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组织管理—对标定级)。
4、各二级团组织对“对标定级”结果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团员和青年监督,公示结果(盖章版)于1月22日前发送至邮箱csuzzb09@163.com。附件2纸质版(团支部书记、1名非支委团员代表签名)由各二级团组织收集整理、留存备查。
(三)校团委抽查评估
校团委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抽查“对标定级”工作完成程度、程序规范、材料留存等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评星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同步记录,线下线上不能相互替代。各二级团组织应加强对工作的指导督导,坚持严肃考核、结果公开。
(二)本次“对标定级”结果将与团内评优挂钩,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4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总)支部,2024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原则上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软弱涣散团支部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参评团内荣誉。
附件1: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4.0版 2023年修订)
附件2:团(总)支部“对标定级”评分表
共青团中南大学委员会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