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度学生社团成立结果的公告
各二级单位、相关业务指导单位:
根据《中南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中大党学字〔2020〕4 号)相关规定,在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的指导下,经新成立社团发起人发起、指导教师和业务指导单位确认、校团委预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批准,准许成立以下2家学生社团,现公告如下:
请相关业务指导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为社团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场地支持和业务管理、指导,共同营造我校学生社团发展的良好氛围。
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