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各学生社团挂靠单位:
根据《中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新成立社团发起人发起、学社联预审、校团委审查,报校党委宣传部审核批准,准许成立以下15家学生社团,现通报如下:
一、准许成立的学生社团名录(15家)
请各挂靠单位切实履行挂靠管理职责,为社团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场地支持和业务管理、指导,共同营造学校大学生社团发展的良好氛围。
共青团中南大学委员会
中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8年6月6日